信网10月26日讯 最近几日,多个注册主体为房地产营销公司、文化传媒类公司的自媒体账号发布的“国务院规定半年内必须放开楼市全部限购”的所谓“重磅消息”在朋友圈引起疯传。
在这些自媒体发布的消息中,一份声称10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成为了这些消息增加可信度的佐证。事实上,据中国政府网网页信息显示,该文件是2018年5月14日发布的,与网文中提到的今年10月份发布明显不符,其中该文件并非关于房地产领域,而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策文件。目前网文因判定为虚假信息被删除。
今年5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并对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抓紧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切实加强资金管控、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等6项明确要求。
人民网记者就该事件向权威部门求证获知,自媒体传播的该消息并不属实。据了解,下一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10月25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杨军做客民生在线,围绕“不动产登记”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那么,青岛目前有没有可能取消限购或者放开某个区域?杨军表示,根据《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目前,青岛市没有取消限购的计划。
[编辑: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