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9日讯 据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个别网民为博眼球,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导致各类网络谣言频出,带偏了舆论节奏,严重影响了健康文明的网络氛围。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青岛网警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现公布四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4月,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我市一网民歪曲事实,将在网上刷到的外地水库死鱼视频,配上“崂山东乌衣巷”“崂山水库”等文字,发布到其运营的抖音账号,对公众产生误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二
2024年4月,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我市一网民在未经核实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将道听途说的“黄岛某职专约200名学生食物中毒”谣言信息,发布到其抖音账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5月,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我市一网民在未经核实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将平度某中学一起学生伤害案件刻意夸大,发布为“平度某中学初二学生校园霸凌遭反杀”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4年8月,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我市一网民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将一起因滋扰辱骂他人被打的案件,发布为“青岛地铁一小伙因拒绝让座遭老人殴打”视频,误导网民情绪,引发舆论热议。鉴于该网民无主观传播不实信息故意,公安机关已对其批评教育。
AI调解员有话说: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编造网络谣言,实施网络暴力可能会面临的处罚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散布谣言或进行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如果这种犯罪行为是告诉的才处理的情况,除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否则不会主动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如果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而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因此,编造网络谣言,实施网络暴力可能面临的处罚取决于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包括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具体后果等因素。如果是轻微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严重犯罪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可以在网络张扬个性、宣泄情绪、表达意见建议,但是,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信网记者)
[编辑:陆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