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6日讯 为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青岛公安公布8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重拳出击、从严整治本地网络造谣传谣等突出问题,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市北分局依法查处
近日,公安市北分局接辖区饭店经营者刘某报警,其员工郭某离职后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信息,给饭店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导致饭店受到经济损失。经查,郭某从刘某经营的饭店离职后,因与刘某存在矛盾纠纷,遂在抖音平台散布不实言论,意图吸引网友注意,借助舆论给刘某施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市北公安分局依法对郭某行政拘留。
02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李沧分局依法查处
近日,李沧区一网民马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并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和侮辱,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秩序。公安李沧分局依法对马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
03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崂山分局依法查处
近日,周某因与余某有经济纠纷,发生矛盾,为泄私愤,在社区微信群内多次辱骂并威胁余某,对余某生活造成极大困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公安崂山分局依法对姜某给予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04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城阳分局依法查处
近日,网民孙某为博眼球、吸引关注,在抖音平台编造发布一条“街头枪战”虚假视频。该视频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热议,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公安城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给予孙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05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黄岛分局依法查处
近日,公安黄岛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今年3月份,违法行为人王某道听途说,未经查证便在微信群散布“济南地震了”的谣言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黄岛分局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6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胶州市局依法查处
近日,公安胶州市局依法查处一起在某聊天群散布谣言案件,对违法行为人徐某作出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违法行为人徐某在某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误导群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胶州市局对其依法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07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平度市局依法查处
近日,庞某在互联网平台编造并散布涉及某学校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公安平度市局依法对庞某处以行政处罚。造谣者利用群众对学生和校园安全的关注心理,主观故意进行造谣、传谣,影响恶劣,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传谣。
08 网民因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莱西市局依法查处
近日,公安莱西市局查获了一名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秩序的违法男子。经查,今年3月份以来,刘某先后在多个百人以上的微信群中发布“专业办理入校、入伍手续”等虚假信息,扰乱征兵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公安莱西市局依法对刘某进行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伍佰元。
AI调解员有话说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根据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编造谣言并且散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那么这个人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话,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如果散布谣言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情形,那么对于首要分子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编造谣言并散布可能面临的惩罚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的刑事处罚。具体的惩罚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后果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等因素。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和自媒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络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无底线博流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信网记者)
[编辑:王熠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