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15日讯 近日,菏泽鄄城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鄄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查明,网民侯某为博人眼球、求关注,编造“某村一老头强奸他人”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群传播,误导了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侯某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删除了相关谣言信息。目前,侯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发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蓄意歪曲事实 捏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格处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信网记者)
[编辑:王熠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