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5日讯 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官方微博“平安保税”发布消息:日前,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到滨海保税分局报案称:有人在多个网络平台肆意散布传播编造的“金龙鱼公司收购地沟油”的视频,对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接警后,滨海保税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先后赴河南、山东、安徽等地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目前案件已破获,嫌疑人王某,李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事件缘起2017年5月6日,一段发布在各大社交网站上的《地沟油被金龙鱼回收,转发出去传播正能量》的失实视频,迅速在一些视频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发酵。
2017年5月15日,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以有人涉嫌侵害金龙鱼品牌商品声誉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报案。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重拳出击,全力追捕幕后造谣传谣者。
据了解,根据刑法,捏造并散布虚假食品安全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等多种犯罪,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制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作出治安处罚。(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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